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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民城保〔2021〕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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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乡镇2021年3月城镇居民
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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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:
根据《剑河县民政局?剑河县财政局?剑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<剑河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
知》(剑民通〔2020〕1号)精神,经审核,2021年3月份乡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147户210人93464元。请大家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农村商业银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;同时,按各乡镇管辖的范围,继续加强月动态管理,密切关注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、收入状况、财产状况发生的变化。坚决杜绝“富人?!?、“死人?!钡炔涣枷窒蟮姆⑸?,坚持“应保尽?!?、“应退则退”,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,并将情况报送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,以便审核下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。
附件:剑民社城?!?021〕5号附件1:乡镇3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汇总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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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剑河县民政局
2021年3月8日